6月1日上午,修武县法院举行新任陪审员任命仪式,修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麦花为32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此次被任命的32名陪审员来自全县各个行业,是经严格的程序筛选后选举产生的,并由修武县人大常委会依据法定程序任命的。他们接受聘任后经过培训将直接参加修武县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等案件的审理。
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可以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司法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内容,可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透明度,强化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监督的客观要求。
颁发任命书之后,县人大副主任赵麦花代表人大常委会向新选任的陪审员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二要认真学习法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三要依靠法律,秉公执法;四要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关系,确保及时参加案件的陪审;五要加强与审判人员的密切配合,充分履行陪审职责,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配合区法院做好审判工作,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