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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2号

发布时间:2015-12-30 16:10:51


    修武县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修武县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方面的建议

    修法建字(2015)2号

    焦作武源纺织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你公司诉被告薛福荣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发现你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够规范、完整。对劳动合同中的不完整的地方劳资双方容易产生异议形成劳动争议。为此本院提出以下建议: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完整、规范;

    二、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变更或改变要及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固定下来;

    三、企业的规章制度,要通过工会并以明确的形式告知职工。

    以上建议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实行,有利于劳资双方意见一致,减少纠纷的发生;并请将处理意见函告本院。

    修武县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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