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修武县人民法院
关于规范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建议
修法建字(2015)9号
河南栗子园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办理程超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你单位存在账目混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与客户出具的收据存在多种版本,不一致,易让部分客户钻账目管理的漏洞,浑水摸鱼;
二、与客户出具的收料单、材料入库单存在多种版本,并且有些客户留存联容易让客户作为起诉的依据,对厂里容易造成很大的损失;
三、与客户的账目往来不全,一旦诉讼势必形成无证据应对或证据残缺不全的窘境,使厂里陷入诉讼的漩涡;
四、厂里属于家族式管理,更换会计频繁,账目存在衔接脱档的情况,容易使某些客户利用财务混乱之际恶意诉讼;
针对上述问题,对你单位提出如下司法建议:
一、聘用有资质的会计,对账目进行系统的梳理,理顺关系。
二、对与客户有关的单据、入库单重新设计,严格管理。
三、对以前的账册要妥善封存,不得私自销毁,以便随时查阅。
修武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