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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聘任17名社会观护员

  发布时间:2016-04-18 16:50:11




    在社会观护工作中,修武县法院严格执行“单位择优推荐、严格选拔任命、培训贯穿始终”的原则,在社会上推选出了17名“社会观护员”。4月18日,修武法院举办“社会观护员”聘任仪式,为他们颁发聘任证书,并进行第一期培训。

    这批聘任的“社会观护员”将作为特殊诉讼参与人介入法院的审判活动,涉及个案调查、案件协调、判后回访、法制宣传等。主要通过走访家长、学校、邻居、会见未成年人等方式展开调查,了解受访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父母职业和品格等情况,并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及提出建议。 法院将根据案件的需要,在依据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审判时,参考调查报告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虑。“社会观护员”的引入有益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文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社会观护员任命后,修武法院还对这些社会观护员进行任职培训。为观护员讲解社会观护工作的性质、内容、意义等三方面内容,强化观护员对观护工作的理解。另一方面,选取资深法官结合审判实例为观护员介绍观护工作和审判的联系,促进观护工作和审判接轨。使他们对法院工作更加清晰明确,有助于其将丰富的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经验应用到观护工作中去,并与法院解决纠纷、辩法析理的工作有效结合,使二者形成合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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