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修武法院行政案件“官民对话”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6-05-11 11:01:50



    5月11日 ,修武县法院受理原告张国民不服被告修武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被告修武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提前来到法院行政庭,没等到开庭,双方就达成协议。原告张国民说,“过去来说事的人不当家,这人推那人,那人推这人,来回踢皮球,现在单位当家人坐下来和俺面对面说事,俺还有啥不相信的。”

    过去,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单位负责人很少出庭,大多是委托他人出庭应诉 。一来是行政单位官员法律意识差,怕担当。二来是百姓认为行政单位是在应付,对他们不信任,这样官司打下来 ,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丢掉了百姓的信任。去年,新行政诉讼法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的规定出台后。修武县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官民对话”,实施对行政案件随案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制度,做到每个案件在开庭前向被诉行政机关发放行政机关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的同时,一并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

    该制度实施以来,修武县法院政诉讼收结案件共计2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70%的行政案件都以调解方式结案,妥善化解了行政争议,增强了公众通过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冯文路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6619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