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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拿下难案 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17-06-06 15:32:09



    6月1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某公司负责人冉某某将一面绣有“心系百姓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修武县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激动地说:“拖欠三年多40万元货款终于顶回来了,了了我的一块心病,为此特向法院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这是修武法院开展“夏日雷霆”行动以来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又一典型案例。

    2012年12月6日,原告冉某某与被告修武县某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如约向被告提供了价值70万元的空气压缩机成套设备。被告违约拖欠货款,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经对账确认拖欠货款40万。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付。无奈之下,冉某某于2014年6月5日向修武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整,根据相关规定,修武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40万。

    判决后,被告公司负责人王某以企业资金链断裂破产为由拒绝履行,案件再次陷入困境。2017年5月2日,冉某向修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于5月8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依法查封了王某的部分资产。王某籍贯广东,企业破产后在广东居住,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不便。执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然而被申请执行人王某不但不配合法院执行,不按通知申报财产,还多方拉拢关系、逃避债务,妨碍执行,甚至转移被查封资产,给执行带来了很大的困难。5月26日,修武法院由主管执行副院长带队,动用警力40余人,出动叉车、吊车等运输工具,历经两个小时,拖运价值40万元的空气压缩机等纺织设备16套,交付申请人冉某,并派警车护送运输车辆离开执行现场至修武边界。

     至此,本案虽然历经艰难,但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申请人十分满意,为表达对法院的感激之情,就有了开头的一幕,用送锦旗的方式为修武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责任编辑: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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