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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1234工作法”助力执行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7-06-14 11:29:44


     在修武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办公室墙上都挂着这样一块温馨提示。“一同、二书、三强、四查”。这是该院为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近期对执行工作进行的流程改革,要求每个执行案件都严格按照“1234工作法”即一同二书三强四查开展工作。

    一同是指执行办案系统与纸质卷宗同步。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举措、每个节点都要及时录入到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使网上的信息与纸质卷宗同步。二书是指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案件确定承办人后,及时(10天内)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两项文书发出,送达被执行人。三强是指搜查、罚款、拘留三项强制措施。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财产的,逾期未主动执行的,即应罚款、拘留。在未查到财产的情况下,即予以搜查。四查指查土地、房产、车辆、存款与投资权益。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投资权益在网络执行查询系统上由执行员进行查控。无法通过网络查控的财产,由执行指挥中心汇总进行实地调查,到相关部门集中查控。  

    此次流程改革后,该院执行局将每步工作都及时录入系统,强化案件收、执、结的节点调控,完善网络流程节点管理,真正做到了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同步,严格控制延长审限,力求所有案件在审限内高效、快速办结,从源头上保证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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