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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邻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7-10-10 09:42:31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互相帮助、互谅互让、讲信修睦,共同营造安定和睦的邻里关系,然而邻里之间因为小事儿闹上法庭,老死不相往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国庆放假期间,修武法院执行干警就执结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刘某与朱某本是相邻而居的邻里,多年相安无事。后因刘某要盖新房,而朱某将自家柴火堆放刘某院内长达2年之久,却坚持说只是堆放在房屋过道间,而非刘某宅基地上,因此产生纠纷,影响了刘某盖房。并且两家间因有0.72米宽公用排水道,而朱某却硬化了1.2米宽的水坡,又致使雨水全部排到刘某庭院,两年来,刘某多次严正交涉且经村委、乡政府两级调解,要求朱某挪走柴火并打掉水坡未果,两家人由此心生嫌隙。

    经多部门调解无效后,刘某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经法庭审理,判决朱某清除柴火杂物,赔偿刘某损失500元并打掉房西排水斜坡,并在刘某房屋建造完成后用水泥构筑双方共用的排水道。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朱某拒不履行执行判决,按照法律规定,由执行员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但是执行干警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下决心以和解方式彻底化解矛盾,并没有走这条捷径,因为他心里明白,采取强制措施虽能够达到了结该案的目的,但只可能使两家关系更恶化,矛盾更加升级。

    在国庆节放假期间,执行干警牺牲休息时间,主动上门调解,从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辩法析理,耐心劝解,一次、两次、三次……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态度终于渐趋缓和。最终打动了朱某,朱某同意立即履行义务,清除杂物、赔偿损失并打掉排水斜坡,横在两家之间的隔阂也终于打通。

    至此,案件在修武法院执行干警的辩理析法,用心调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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