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修武法院召开。会前,焦作中院副院长韩文太、党组成员勾志斌、全市基层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和刑庭庭长40余人首先观摩了修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量刑指导意见》、《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就一起盗窃、信用卡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的示范庭。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本案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基础上,围绕被告人的量刑情节问题,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控辩双方围绕着本案的事实和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对本案被告人应当处以何种刑罚以及刑期多久的量刑建议。
庭审结束后,座谈会上首先刑庭庭长刘艳丽就我院作为焦作地区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以来,在量刑规范化工作的经验和具体做法进行了汇报。接下来,焦作中院刑一庭庭长刘志雷、刑二庭庭长申兵、刑庭庭长鲁明分别就量刑规范化工作、少年法庭工作和人民陪审团工作分别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随后,与会人员结合审判实践就量刑规范化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反映了10月1日以来在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建议。
最后,焦作中院副院长韩文太就量刑规范工作重点强调了三点:
一、彻底转变思想观念。对于量刑规范化改革,之前有人认为量刑应是法院一家的事,而规范化改革压缩了法官的自由裁量空间,削弱了法院的权力,人为增加了工作量,造成部分人员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认识的深度决定行动的力度”,现在我们必须认识到,量刑规范化使法官的量刑过程变得透明起来,也让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有了一个可供比较的监督标准,在制度设计上可以有效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二、认真学习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量刑规范化打破了传统的量刑思维和模式,并在很大程度上对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进行了创新。全市法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刑事法官正确掌握学习方法,准确理解量刑规范化的学习内容,勇于实现思维突破,设法提高他们的学习思考能力,尽快使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观念和知识上的突破,进而真正理解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弄懂弄通量刑规范化的精神实质,掌握量刑规范化的基本司法技能。
三、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开展。一是全市法院要成立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小组,保障人、财、物供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各法院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考虑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庭审观摩,提高庭审质量;规范文书制作,审理报告和合议笔录必须体现量刑过程,即如何依据量刑指导意见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并最后得出量刑结果;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报送本单位量刑规范化开展情况。四是不断总结完善。量刑规范化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而健全完善量刑规范化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则需要建立在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基础之上。各基层法院在试行中要注意总结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开展调研,并及时上报市中院统一协调解决。
最后,从我市试点法院修武法院的刑事审判情况看,上诉率、抗诉率、上访率普遍大幅度下降,当庭认罪率、调解撤诉率、退赃退赔率、当庭宣判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因此,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到量刑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彻底转变思想观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