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修武法院执行法官薛东平针对一起教科书式赖账不还的案件,通过做被执行人家属的工作,被执行人的女儿说服其认识到自身赖账不还的后果,并积极偿还了欠款。
陈某向张某借款285000元,陈某按照约定归还100000元后,剩余尾款迟迟未还。修武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支付张某本金及利息等共计18.5万元,并先后以邮寄和短信方式告知陈某法院的执行通知,却没有任何回音。陈某于2017年10月,向修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书限定的还款义务,但陈某拒不履行并躲避执行。该院执行人员遂到陈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其仍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执行法官调转方向,向其女儿做思想工作,并向她讲明了欠钱不仅会上“老赖名单”,影响自己的信誉,甚至对家庭成员造成不好的影响,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她立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做父亲的工作。陈某最终醒悟,当即联系张某要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