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修武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梁超,自备营养品看望因伤住院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家属的事,在焦作同仁医院传为佳话。
申请执行人马某系修武县高村乡马庄村人,2014年9月,经同村赵某担保,将自己几十年的血汗钱10万元悉数借给了李某,但李某却背信弃义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马某一家经济拮据。于是,马某诉至法院。2016年4月,修武法院判决马某胜诉,要求赵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赵某仍不履行判决义务,马某只能申请执行。屋漏偏逢连阴雨,马某年仅11岁的儿子不慎腿部骨折,送进了焦作同仁医院。承办该案的执行员梁超联系马某送达执行手续时,不经意间得知这一消息,于是,梁超直奔超市,自掏腰包购买了纯奶、法式软面包等营养品赶赴医院看望马某儿子,送达执行手续,并向申请人郑重承诺:“请你们相信法律,法院一定会竭尽全力为你们追讨欠款!”马某及其家人对修武法院执行员的关心深表谢意,连声称道:“你们真是人民法院为人民啊!”
修武法院关心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疾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党的温暖和关爱送到了他们手中和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