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法院郇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过书记员王兴政的耐心调解,被告孙某于2018年2月7日将赔偿款一次性全部结清。
2017年11月26日,孙某骑电动三轮车,沿云台大道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左转弯时,与李某骑的沿云台大道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孙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李某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000余元。
调解前期双方当事人争执激烈,各不退让,场面一度失控,书记员王兴政面对这一棘手状况,分别向双方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依据和计算标准,引导双方本着积极诚实的态度来解决问题。经过与原、被告进行积极有效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全部案款。化解了矛盾激烈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双方当事人感动的向书记员表达了感谢之情。原告李某家属紧紧地握住书记员的手,说感谢法院,终于可以安心过一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