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安宁,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和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月5日上午,修武县人民法院王国利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敲诈勒索案,焦某永、薛某山、薛小某等3名被告人被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刑罚,首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庄严的审判,打响了修武县春节过后扫黑除恶第一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5月份,被告人薛小某发现修武县郇封镇某村的村民焦某伟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在本村的窑厂土地上挖土,就告知被告人薛某山,薛某山与薛小某、焦某永共谋敲诈焦某伟,由被告人焦某永书写举报材料并出面向镇政府反映此事。焦某伟得知情况后因担心被处罚,多次找到焦某永协商意图私了,焦某永与焦某伟多次讨价还价,焦某永征求薛某山、薛小某意见敲诈焦某伟现金一万元,焦某永分得六千元,薛某山、薛小某各分得二千元。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于2018年2月9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院长王国利高度重视,开庭前仔细阅卷了解案情,并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庭审过程庄严肃穆,审判长王国利以娴熟的审判技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庭审活动,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张弛有度、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程序规范,现场秩序井然。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审判员刘家新法官讲道,该案的公开宣判,王国利院长带头办案,彰显了修武法院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标志着修武法院吹响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冲锋号角。下一步,修武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决打赢这场净化社会环境的专项斗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