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的法院开庭审案啊,刚开始还以为是学校搞得模拟法庭呢!我还是第一次现场看法院审案。”这是修武县人民法院首次走进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庭审案后,一名大学生感慨地说。
为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大涉黑涉恶犯罪打击力度,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2018年3月14日上午,修武法院来到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修武校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该案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拴柱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司法局依法为3名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县公安局派员旁听,百余名大学师生零距离观摩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体会感受现代法治的公正和公开。
开庭前,副院长白拴柱与合议庭成员一起结合大学生年龄特点和法律需求,甄选了这起寻衅滋事案件。2017年8月11日,三名被告人刘某、周某、周某某在修武县某镇KTV唱歌喝酒到后半夜,刘某偶遇与其相识的庞某,在同在此处唱歌喝酒的庞某、庞某某包间里言语不和发生争吵,期间被告人刘某离开房间从院内车上拿出甩棍来到KTV大厅想进包间对庞某实施殴打,被周某等人将甩棍夺下。当刘某看到庞某进入KTV大厅时,二人在大厅及院内发生殴打,被告人周某和周某某与庞某某见状参与殴打,造成庞某某右侧胫骨及内踝骨折等损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2018年2月13日,3名被告人与被害人庞某某就民事损害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共履行赔付医疗等费用九万元。检察机关于2018年2月23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审判长白拴柱依法规范主导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充分到位,案件事实清晰还原。庭审历时一个多小时,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再到法庭辩论……整个庭审气氛庄严,秩序井然。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以直观的方式,清晰地反映出3名九零后被告(其中两名被告刘某和周某接受过高等教育)因法律意识淡薄,未能理性管控情绪,酒后冲动犯下错误的每一细节。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均向法庭念读了悔过书,用自己深刻的教训告诫现场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勿心存侥幸自毁前程,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作出令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使旁听学生内心受到极大的警示和触动。
庭审结束后,法官苗小艳以案说法,向在场的百余名大学师生进行了法制讲座,详细解释了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剖析了被告人的犯罪成因和一时冲动造成的严重法律后果,并结合当前电信网络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教育广大学生既要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好公民,又要懂法、用法,增强防范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遇到困难问题冷静思考,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从源头远离侵害。整堂法治课内容丰富、生动易懂,受到澍青医专师生的普遍欢迎。随后,县检察院也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开展情况进行了精彩演讲。
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修武县境内第一所而且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所高等院校,于2017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这次,学校大部分师生都是首次近距离观看庭审过程,相比枯燥的法律知识简单灌输,教育效果增强很多。澍青医专负责人表示,“将法庭带进校园是一种很好的普法教育形式,以直观、真实、鲜活、震撼的感受,带给人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法院和学校均表示,下一步将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契机,加强沟通和联系,把学校课堂作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利用澍青医专多功能媒体演播室和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体手段,把普法教育活动坚持开展下去,做到“美丽校园,与法同行”,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为创建和谐、安全、美好的校园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