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网恋离婚案件。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通过网络相识相恋,四年前张某不顾家人反对独自一人来到王某家乡,并于去年草率登记结婚。但新婚未满半个月,原告便离家出走,提出离婚。
承办该案的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恋爱过程、婚姻现状,发现二人不够成熟,互不了解对方,缺乏感情基础,面对出现的矛盾,不能积极主动的化解,相互间缺乏必要的包容和理解,婚后二人性格的巨大差异亦无法互补,虽然法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说服,但双方仍无和好的愿望。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离婚。自此,这起“闪婚”划上了句号。
此案虽是我院审理婚姻案件中罕见的个案,但是却给涉世不深的青年人敲响了生活的警钟。维持婚姻的基础是感情,网上相识也需要实际接触,只有多交谈才能加深了解,而不至于盲目决定终身大事,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离婚悲剧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