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不因躲藏而灭失,执行岂能暴力而终止?近日,大闹执行现场,以暴力的方法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被执行人妻子杨某,被修武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15日。
据悉,十几年前,被执行人曹某在临近的获嘉县经营了一家粮油店,申请人廉某曾给曹某送去小麦1045斤。曹某未经清算即将粮油店转让他人后,便人间蒸发,杳无音信,四处躲债。廉某的小麦款没有着落。东躲西藏十余年后,心存侥幸的曹某认为风声已过,于是,回到老家经营超市。2016年,无意中得知这一消息的廉某,喜出望外地立即前往曹某处,要求曹某偿付小麦款,但曹某耍赖拒不付款,无奈之下,廉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廉某胜诉后,曹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来到曹某超市,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此时,原本站在一旁不语的曹某的妻子杨某,却突然情绪失控,暴跳如雷地冲到执行人员面前,恶语重伤,辱骂推搡执行干警,气焰十分嚣张,导致执行现场秩序一度失控。
修武县人民法院认定,身处执行现场的杨某恶语重伤,辱骂推搡干警,已经危及执行人员人身安全,严重妨碍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执行。遂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拘留杨某。眼前的情景深深震慑了曹某,第二天便凑齐了1117元小麦款交到修武法院执行局,希望能立刻解除对其妻子的拘留,但法律的尊严岂容亵渎。杨某以身试法的代价,就是接受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