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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首试远程司法鉴定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8-07-04 08:36:47




    近日,修武法院首次利用远程鉴定系统对2起案件进行听证,这是该院首次尝试司法鉴定新模式。通过远程鉴定系统进行听证,“足不出户”就可以与天津的鉴定专家进行交流,而且全程公开透明,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增进了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2018年3月10日晚,郇封镇某村赵某来到修武县城某浴池洗澡,由于地面湿滑导致赵某在浴池摔伤。受伤后赵某住院治疗,出院后与浴池经营者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向法院提起诉前鉴定申请。申请人李某则是因为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进行诉前司法鉴定。李某在横穿人行道时被出租车撞到,造成多发肋骨骨折、骨盆骨折、脑挫伤等多处受伤而住院治疗44天。经办案法官介绍赵某和李某均申请了远程诉前司法鉴定。

    根据诉前鉴定相关规定,诉前委托鉴定主要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伤赔偿纠纷、雇主损害赔偿纠纷,各类保险合同涉及赔偿的纠纷等六类案件。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凡涉及上述类型案件且需要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可申请诉前鉴定。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向另一方当事人送达风险告知书、诉前鉴定意见书。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并共同选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法院可视情况进行诉前调解或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诉前鉴定,则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受理诉前鉴定申请,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

    "以往原告无论自行鉴定或未经鉴定起诉,另一方往往会提出重新鉴定,耗费不少时间与费用",该院立案庭长刘艳平表示,现在,鉴定由“诉中”变为“诉前”,而且是司法鉴定,当事人认同感增加,降低了诉讼成本,也有效缩短了法官办案周期,实现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的双赢。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诉前鉴定案件75件,涉六类案件诉前鉴定率达到100%。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不断开拓便民渠道,积极打造诉前鉴定、信息化建设等亮点特色工作,建设了“网上法院”,创立了全流程网上办案、网上案件流转、诉调对接、网上查询卷宗等一系列智能系统,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责任编辑: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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