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800多万元标的的大案仅几天时间就结案了”,郑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修武法院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集中执行新模式”以来,快执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
郑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某铝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修武法院一审判决某铝业有限公司支付郑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款608.54余万元及利息,某铝业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焦作中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到期后,某铝业有限公司仍不履行,2018年7月10日,郑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立案执行,立案当天,修武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启动网络查控,信息反馈后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冻结某铝业有限公司账户800万元,其后某铝业有限公司主动与承办人联系,请求解除公司账户冻结手续。2018年7月18日,修武法院作出裁定划拨某铝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779.79余万元,案件仅8日就结案。
为了集中查控数据,优化执行流程,加快案件流转办理周期,尽快兑现生效法律文书,修武法院执行局努力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将查控财产统一交由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组办理,由查控组完成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节点并生成文书,同时启动网络“四查”和线下房产土地车辆查询。所有案件实行当日立案、当日签收后,均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查控、集中送达。执行指挥中心将查控事项汇总登记,建立电子台账,并按照事项性质、所属地域以及轻重缓急等原则分类,交专职查控人员集约办理。
今年以来,查控组集中查询银行存款、证券、车辆392人次,查询房产、土地258人次,冻结存款237人次,查询到足额存款案件56件,有效地提升了案件执行查控效率,杜绝了流程节点超期,最大限度的减轻了执行团队的办案压力,让办案法官多办案,少跑路,有效缩短办了案期限,大大提高了案件执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