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法庭宣誓,诚信参加诉讼,如实陈述案情,出示真实证据。如违誓言,愿承担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这是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法庭推行当事人诚信诉讼宣誓承诺的一幕。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法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于争议矛盾较多,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开庭前,在审判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后,分别在庭审中宣读《诚信诉讼承诺》并郑重签署自己的姓名。在如此慎重的仪式下,庭审中当事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列举了证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公平正义是司法公正的终极目标,因此法治进程必须沐浴在诚信的阳光下。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案件当事人为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不惜说假话,做假证,使案件审理处于模糊不清的境地。今年六月以来,修武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率先推行诚信诉讼宣誓承诺制度,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庭审中通过宣誓并签署承诺书,可以促使当事人自我约束,加上已有的同步录音录像手段,把法律的威慑力有形化。一旦查实有不诚信诉讼行为,将适度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力度,若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将相关线索和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侦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