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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隐私保护,叫“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18-08-07 15:10:09


    相信离婚判决书大家都不陌生,上面记载着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同时不可避免的多少都会涉及当事人的婚恋史、感情破裂的原因及子女、财产、债务情况等个人隐私。而当事人如果办理财产过户、贷款、购房等事项时,必须出具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其婚姻状况,曾经让不少经过打官司离了婚的当事人,在日后的生活、工作中遇到过尴尬。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法庭立足工作实际,同时为了推动家事审判向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主动做起“加法”,在向当事人送达了离婚判决书后,主动向当事人另外发出“判决书瘦身版”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仅涉及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双方姓名、年龄、裁判文书案号和法律文书生效时间,不再涉及当事人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个人隐私问题。

    司法温情与公平正义并不是一对“冤家”。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人们对司法的期望值也在不断攀升。随着个人隐私保护意识的提高,相比较以文字形式将有关离婚的隐私固定到离婚裁判文书上的做法,“瘦身”过的离婚证明书上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更加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体现了法院的为民情怀,更让人们体验到了司法的温情。

责任编辑: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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