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修武法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六个组”“四负责”“三落实”“一综合”工作机制运行成效显著。
一是成立六个工作小组。根据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分别成立了综合组、重案组、快审组、宣传组、执行组、对外联络组,每组都设立组长和联络员,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联络员要做到“四负责”。每组的联络员要负责认领综合组下发的工作,必要时负责向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汇报,负责工作的落实,负责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综合组,由综合组收集后统一上报,确保该组的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三是自下到上责任到组、责任到人落实运作,所有扫黑除恶工作文件均需综合组组长、扫黑办主任、领导小组组长审核、拟办、批办,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四是综合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综合组实行独立的公文运转程序,上级指示和要求及时落实到位,确保我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效有序开展。
该机制运行以来,共有5组文件在当天内流转完毕,各项工作均由联络员跟踪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