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修武县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举行了涉黑恶九类犯罪公开宣判暨“村村行”集中宣讲会,依法对近期受理的寻衅滋事犯罪2案12人进行了集中宣判。县扫黑办、部分乡镇村两委干部200余人参会旁听。
宣判大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拴柱担任审判长,向被告刘某兴、刘某中、范某亮等七人宣读了犯罪事实和审判结果,七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随后,由法官刘家新担任审判长向被告杨某合、董某刚等五人宣读了犯罪事实和审判结果,五名被告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九个月不等。
最后,副院长白拴柱利用这次大会针对扫黑除恶进行了宣讲。宣讲中他详细讲解了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和重大意义,通过阐明黑恶势力对国家政权稳定、对人民利益、对农村和谐发展的危害性,动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这场斗争中,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共同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组织。
此次公开宣判大会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其他涉黑涉恶犯罪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了公民合法权益,提高了公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据悉,今年以来,修武法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坚持证据裁判,恪守程序正义,认真审理该类案件。截至目前,共审结涉黑恶九类犯罪10案30人。上述两起案件的集中公开宣判,标志着修武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