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男扮女”“聋哑人” 虚构多种身份实施网络诈骗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8-10-25 10:37:34


    信息化的飞速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以网络为媒介,借用社交平台互相了解,进而相恋,已经成为人们可以接受的恋爱方式,但同时也诱发了不法分子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行为。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利用注册信息、微信平台诈骗巨额钱财的案件,被告人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自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26日,利用陌陌社交软件,伪装成聋哑女性,通过聊天骗取被害人刘某的信任后互加好友,以结婚为幌子,先后编造做手术、还债务、奶奶住院、去世办丧事,给爷爷生活费等理由,向刘某诉说悲惨身世,并借机索要钱财,先后19次骗取刘某132690元,余某将所骗取款项通过微信提现功能,转到本人或本人控制的银行卡,用于挥霍和赌博。

    修武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利用网络编造虚假事实骗取钱财,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遂做出来上述判决。

    余某案再次向人民敲响了警钟:网络诈骗就在身边!以网恋为手段进行诈骗的案件正呈多发趋势!在此,修武法院提醒人们,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在网络交友时需擦亮双眼,不要被居心叵测的不法分子操纵自己的情绪,保持头脑清醒,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防止情感和财产受到双重伤害。

责任编辑:司铃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05731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