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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不出户 微信调解免跑路

  发布时间:2019-06-13 09:16:24




    “经领导汇报后,同意您说的调解方案,退款时间定在6月21日!请理解并与王某协商沟通!拜托。”

    “对方已同意,调解协议已发送邮箱,请打印盖章后寄回。”

    一起调解案件正在河南省修武县法院周庄法庭的办公室内进行,不同的是,不见双方当事人,只见法官正低头敲打着手机。原来,这是法官正通过微信对一起劳务服务合同案件进行着调解。

    小王是家住修武的待业青年,经人介绍与远在江苏的一家涉外劳务输出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并缴纳了一万五的服务费用只待出国务工,没想到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行。小王向企业主张归还服务费用未果,不得已向修武县法院起诉。立案后法院按照企业登记住所邮寄送达被退回,委托江苏当地法院送达也未成功,眼看一筹莫展,法官灵机一动联系被告企业负责人并添加了微信。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和调解,被告终于同意履行并与原告达成调解,法官将调解协议电子邮箱发送后不日收到了被告寄回的加盖企业印章的调解协议。

    原本必须公告审理周期不会低于五个月的案件,不到一个月就妥善化解,真正实现了河南省高院胡道才院长“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的殷切期许,最大程度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式实现了当事人的权利。

责任编辑: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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