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15时30分,随着法槌清脆的声响,一起离婚案件在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法庭开庭审理。20分钟后,法槌再次响起,法官千磐当庭宣判,原告关于感情确已破裂的主张法院依法不予支持,当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16时10分,双方当事人即当场领到了判决书,拿着一张正反两页的判决书,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从开庭到领取判决,整个过程不过40分钟。
信息化改革和繁简分流改革前,审理流程一般包括当场立案-开庭审理-制作文书后宣判送达三个流程,当事人从开庭审理到领取判决一般都需要半个月以上的时间,尤其是周庄法庭代表的派出人民法庭,即使调解书也需要制作打印后到印章管理部门加盖印章,不仅费事费力,也让当事人整个审理流程一般都需要到庭三次以上,增加了群众诉累。
为真正落实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好不要跑”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周庄法庭探索将繁简分流和信息化建设结合,在立案阶段借助网上立案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互联网立案;审理阶段,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当庭分析认定证据、确定案件事实、简案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对调解、撤诉以及简易、速裁案件当场制作裁判文书,借助电子签章平台当场送达加盖法院公章的裁判文书。整个流程当事人不用多次来往法庭,最多一次即可领取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立等可取”的要求,也倒逼了庭审实质化和高效化的实现。
这是修武法院大力发展信息技术,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求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修武县法院通过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使审判事业效率再加速、质量再加强、服务再加深,让信息化真正成为审判质效提升、服务群众的涡轮增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