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一大早,修武法院积极配合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在修武县西村乡将失信被执行董某带到了修武法院。
2017年4月,王某与董某一起做铝矿石生意,双方约定王某给董某供应铝矿石,董某给王某货款,履行地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可结算后,可董某欠下王某13万元不还。王某起诉到陕州区法院后,董某仍拒不履行,执行中,董某长期躲着不见,三门峡市陕州区依法对董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7月29日一大早,陕州区法院执行法官与修武法院执行人来到修武县西村乡将董某抓个正着。被执行人被带到修武法院后,修武法院尽快协助陕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办理异地拘留手续,将被执行人送到当地拘留所。整个执行过程中,修武法院积极协助外地法院执行以及高效的办事效率受到陕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