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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2

发布时间:2019-03-10 15:11:41


修武县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

  

(2019)修法建字2号

 

修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份至今,我院共受理了由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生产、销售假药案共计7案7人。在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被告人均反映平时你局对相关药店、食品(保健品)店未进行过检查,也未组织过相关学习和培训,导致他们对于经营食品、药品的相关规定、专业知识非常欠缺,既不利于案件办理,也无法满足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求。鉴于此类案件涉及民生,群众关注度高,也是近年来国家打击治理的重点领域,为此,特建议;

1.对辖区内经营食品、药品的店铺定期进行常规性抽查、检查,发现有不合格情况的及时纠正,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并书面留痕,以备将来移送案件时存卷作为证据使用;

2.定期组织专业学习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信息传播的有效渠道,从源头上堵塞案件的发生。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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