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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雷厉风行 奔波4000公里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9-09-06 16:13:10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两张车票,往返40多小时、4000多公里,远赴哈尔滨成功追回50万元执行款。

    袁某全与李某卓系朋友关系,2011年12月11日,李某卓因经营所需向袁某全借款1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袁某全遂于当天通过某银行汇款向李某卓出借100万元。2012年5月,经催促李某卓还款,李某卓给付了50万元后,余款50万元,经袁某全屡次催要,李某卓未予归还。2018年8月,袁某全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李某卓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袁某全借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卓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袁某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李某卓,均是拒接电话、不回复信息。因被李某卓现居住地在东北,执行干警对其实地走访也不方便。通过网络调查李某卓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卓是生意人,名下无任何财产执行干警觉得这有些蹊跷。执行干警从多处打听得知,李某卓有很多外债,且有丰富的躲债、抗拒执行的经验,执行干警推测,李某卓可能用财产转移,例如变更房产名称,来逃避义务。想到此,执行干警与东北相关部门联系,最后在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找到了线索。得到这个信息,执行干警交接好手边的工作,和同事一起奔赴哈尔滨。在哈尔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档案信息中心处,确认李某卓已将名下房产转移到其亲戚名下。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将李某卓成功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李某卓履行50万元执行款义务,为这次千里追击画上圆满句号。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世界上只有两件东西最能震撼我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全体执行干警坚定信念,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守护崇高的法律、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薛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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