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男子耍赖不还款 拘留后释法明理终结案

  发布时间:2019-09-10 16:27:49


   “这是我凭本事借来的钱,我想还就还,不想还可以不还”。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网络小额贷款纠纷案时,借款人为躲避还款义务,向执行干警说最多的一句话。

     2017年7月1日,修武县某村村民庞某委通过网络与北京某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约定借款本金56804.98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当天,庞某委实际收到借款本金32000元,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本息还款1896.89元。庞某委从收到借款后,只于2017年8月2日偿还过借款本息1896.89元。2018年11月,贷款公司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庞某委也未出席参加庭审活动。仲裁庭依法裁决,限庞某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借贷公司偿还尚欠借款本金30688.84元及逾期利息。裁决书生效后,庞某委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2月,贷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中旬,我院执行干警接到该案后,立即开始查询执行人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结果并不理想。随后执行干警开始实地走访被执行人家,在被执行人家中,每当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时,被执行人都是 “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仍存着通过网上借的钱可以不还侥幸心态,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在一次次与庞某委面对面交流无效、电话沟通无果后,将其拘留。庞某委在拘留期间,执行干警每天耐心、用心地向被执行人讲解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危害,并告知庞委某,通过与网贷公司的沟通,已将他的余款利息降到最低。8月21日,在被执行人拘留的第五日,庞某委终于向法院交了执行款40867元。

    网络贷款因为无抵押、放款快等优点成为许多人借款的途径。有些人觉得通过网络借来的欠款,只要“厚着脸皮”不还,这些网贷公司也不会奈我何,拖延时间久了这比借款也会被“束之高阁”。但不要忘了,人是社会一员,社会之所以能健康有序运行,是因为背后有道德、法律的支撑。任何人做任何事情,不能想当然,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一但越线,事无大小,终将受到法律惩处。另外,网络贷款不仅利率高,而且风险大,许多“套路贷”、个人信息泄漏等问题皆是因“网”而起,希望大家在利用网络贷款时,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薛倩    


关闭窗口

您是第 805636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