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曾经说过:“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法律的眼睛里是绝容不得一点儿沙子的,想要逃脱绝不可能。近日,修武法院对一名拒不配合的“老赖”进行依法拘留。
2019年2月25日,胡某希与马某旺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修武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马某旺欠胡某希化肥款45050元,马某旺于2019年6月30日前给付22500元,2019年10月31日前给付22550元。胡某希、马某旺共同向修武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达成的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经法院审查,该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且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如下裁定:胡某希与马某旺于2019年2月25日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生效后,马某旺拒不履行义务,故胡某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对马某旺进行多次沟通交流,马某旺仍然拒绝并不配合调查,无奈之下,执行干警依法对马某旺进行拘留。马某旺的案件告诫我们,不要企图以不配合的态度来逃避自己应履行的义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触犯法律的行为,定会受到一定的惩戒,希望大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