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法院执行局利用微信执结了一起刑事罚金案。
被执行人牛某某系累犯,因犯盗窃罪,被修武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刑事判决生效后,直至服刑期满,牛某某一直未缴纳罚金。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修武法院向被执行人牛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对其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查控,查询了银行账户和财产状况,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但牛某某仍然拒绝缴纳罚金。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执行干警前期已对被执行人牛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存款,被执行人牛某某慑于法律权威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干警,主动添加干警微信。3分钟后,被执行人牛某某便将1千元罚金通过微信转入执行干警账户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自疫情防控以来,修武法院执行局迎难而上,创新执行方式,加大线上执行力度,既有效地防控了疫情扩散,又保证了执行高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