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修武法院:强化网上执行 成功和解一起执行案

  发布时间:2020-02-13 11:23:40



    “喂,你好,是修武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么?我是张某,现在能用微信转账的方式还钱么?”银行账户被冻结,又因疫情隔离在家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拨通了执行干警冯文路的电话,要求还款。

    疫情防控期间,修武法院积极开展网上执行,本文开头一幕就是该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成功和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4月16日,承租人刘某某与出租人张某签订了活动板房租赁合同,因张某违反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了刘某的租房收益,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租赁费24959元。

    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刘某某租赁费24959元。

    因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其三日内履行义务。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执行干警前期已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存款,被执行人张某慑于法律权威主动打电话联系执行干警,通过微信转账先支付了一万元执行款,并承诺疫情过去后,将剩余案款分期给付完毕。随即执行干警便拨通了申请人刘某某的电话,将张某的还款诚意、还款计划告知了刘某某。刘某某也表示理解,双方顺利达成和解,此案得以执结。

    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修武法院将持续加大线上执行力度,全力以赴,保证执行工作不停歇,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葛梦微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7214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