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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为法警带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1-05-17 15:39:57


    为进一步细化法警考核指标,规范法警考核行为,切实提高法警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5月17日,修武县法院出台《法警绩效考核办法》,对法警的日常工作进行考评,为每个法警都带上了“紧箍咒”。

    此次出台的考核办法的考评对象为所有在职法警,坚持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上级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院里成立由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受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该院细化考核内容,采取千分制,内容包括法警个人的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三项占800分)、思想政治建设(占40分)、综合能力建设(占80分)、纪律作风建设(占40分)和廉政建设(占40分)等五个部分。法警绩效考核相关数据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在半年通报中位次居后两位的法警要提出整改意见,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法警奖惩、晋升、使用和提拔的重要依据。对不称职的法警要进行离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回到法警岗位,对连续两年不称职的法警坚决调离法警岗位。

责任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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