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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法院“四个坚持”常抓不懈 确保车辆五年百万公里“零”事故

  发布时间:2011-05-12 12:41:00


    五年来,修武县人民法院对公务车辆管理“四个坚持”常抓不懈,确保该院公务车辆安全行驶百万公里“零”事故。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一岗三责”,加大考核力度。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院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并与评先挂钩,实行交通安全一票否决制。保证交通安全层层有人抓,项项工作有落实。

    二、坚持“强制检修、按时定点入库”,规范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逐车建立“检修档案”,定期邀请专业维修人员来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按照车牌划定停车位,各部门公务车辆必须按时定点停放到位,由办公室、监察室负责检查,对于未按时定点停放车辆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说明理由。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派遣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钥匙交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坚决禁止公车私用。

    三、坚持“严格落实奖罚制度”,紧绷安全弦。院里专门划出专项资金设立交通安全基金,年底对无事故、无违章的部门和驾驶员进行奖励。对违章车辆驾驶员严格按照《修武县人民法院驾驶员管理规定》小违章记差错一次,大违章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调离驾驶岗位,聘用驾驶员一律解聘。

    四、坚持“月初月末安全会”,做到警钟长鸣。由办公室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及驾驶员月初召开安全教育会,对车辆安全行驶,车辆维护保养,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学习,强化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月末召开安全总结会,交流安全驾驶心得,查找事故隐患,纠正不良驾驶习惯,做到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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