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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不服判决拒执行 释法明理忙履行

  发布时间:2020-09-16 11:33:16



    “这个判决结果,我不服!生意最后没做成,为什么还要我拿出这笔钱?我不还!”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面对生效的判决书,依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

    据悉,2018年3月,靳某与薛某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由薛某组织人到靳某的砖窑厂工作,并向靳某缴纳3万元保证金。同年7月,因环保问题,双方协商停工,靳某也承诺会将3万元保证金退还给薛某。后因靳某一直不退还保证金,被薛某告上法庭,要求靳某支付保证金3万元。但是靳某认为他不应该还,在判决生效后也拒不履行。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当即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靳某名下的支付宝及银行账户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依法进行了冻结。同时,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到了靳某,向其说明,不服判决不是拒绝执行的理由,现在法律文书已经生效,是必须要履行的,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如果一味的拒不履行,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执行,情况严重的,会被罚款、拘留,甚至会被判刑。听了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靳某逐渐动摇,说道,自己也是钻了牛角尖,内心更是后悔不已,并表示会主动配合法院,缴纳执行款。次日,被执行人靳某便拿着3万元执行款来到法院,该案获圆满执结。

    不服判决,不能当做拒绝执行的理由!恶意拖延履行、拒不履行都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所以当“诚信为人”VS“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时,你一定知道该怎么选。

责任编辑:葛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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