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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执行现场:修武法院重拳出击 强制清退6.5亩场地

  发布时间:2020-11-03 08:28:33










    为履行“切实解决执行难”庄严承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2020年11月3日上午,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30余人的执行团队,在副院长陈小伟、执行局局长杜洁的带领下,奔赴10公里外的郇封镇东常村,现场清退拒不交还的过期占用土地。

    申请执行人修武县郇封镇东常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李某平于2002年7月20日签订《养殖场用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申请执行人将占地面积6.5亩的养殖场,以每年1800元的价格承包给被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拖欠承包费,且合同到期后拒不交还场地,申请执行人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修武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支付承包费8988.82元及合同到期后的土地占用费,并限期清理干净地上设施、返还场地。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修武法院多次依法告知李某平清理所占场地内的所有设施及返还申请人土地。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为保障此次执行圆满成功,修武法院执行局局长、本次行动副总指挥、现场指挥长杜洁,执行局副局长、现场副指挥长千磐,于行动前一天抵达现场熟悉场地现状,勘察周边环境。回来后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5个小组分工明确,31名干警责任到人。出发前集结时,陈小伟副院长重申执行纪律,要求各组分工协作,全力确保执行效果。该院还邀请了修武县委政法委领导、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2名工作人员,人大代表2名,参加本次执行活动现场的监督工作。

    为维护好现场秩序,外围警戒组协助清理执行现场,责令无关人员离开执行现场,检查有无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在主要位置拉上警戒线,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协助搬迁人员将室内物品进行腾退,防止物品丢失。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组对现场实施搬运拆除,由于被执行人利用场地养殖鹌鹑,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干警们仔细清点了满满11筐的鹌鹑蛋、38架空鸟笼、32笼鹌鹑,确保鹌鹑孵化笼7架、大铁笼2个及料槽100组等养殖设施完好无损地搬出场地,对于卧室中的生活用品逐一登记造册,在清理完养殖设施和生活用品后,随着轰鸣的马达声响起,3辆挖掘机开始拆除房屋、围墙和大门,两辆装载机将建筑垃圾装入6辆农用汽车和4辆三轮车上,前后共清运30余车。

    拘传组负责被拘人员的看管,保障被执行人的安全,避免被执行人有自残或者暴力伤人事件的发生。

    宣传组做好与相关媒体记者的联络与对接,参与并见证执行现场的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租赁车辆,联系镇派出所干警、镇执法大队、医务人员按时到达指定位置,确保现场处置紧急事件意外的发生。

    经过近8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场地方才清理完毕,执行工作圆满划上句号,此次行动,经过法院执行干警的全力攻坚,涉案的6.5亩场地及其附着物被强制清退干净,现场移交东常村村民委员会。对阻挠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平依法拘传,该案最终得以执结,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责任编辑:葛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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