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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法院联合修武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暨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1-10-28 10:17:44





   10月28日下午,“修武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暨庭审观摩活动”在修武县实验高中隆重举行。县法院院长王国利、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军、县综治中心主任张志远及修武一中、实验高中的校领导莅临现场。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正式开庭审判。 

    经法庭审理查明,2020年5月份,被告人庞洪某、徐秦某、祝某、崔某、薛某明知境外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为牟取每张银行卡的千元利益,仍然通过快递向其邮寄银行卡、手机卡和U盾。2020年5月13日至5月21日,被告人庞洪某涉嫌4张银行卡资金流水共计2776833元,被告人徐秦某涉嫌3张银行卡资金流水共计1740715元,被告人祝某涉嫌2张银行卡资金流水共计956730元,被告人崔某涉嫌1张银行卡资金流水465443元,被告人薛某涉嫌1张银行卡资金流水491287元。

    法庭认为,五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各自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庞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徐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处祝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崔某、薛某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庭审中,五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整个庭审秩序井然、节奏明快,尽显司法高效。

    庭审结束,王国利院长介绍了近五年来修武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客观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态势。衷心希望学生们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表示,修武法院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海军就案说法,详细阐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征。告诫广大师生:当今社会不断进步,网络日益发达,网络犯罪早已跨越国界,而非法提供银行卡则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之一。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时,切莫贪图小利,心存侥幸地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否则,将重蹈今天五名被告人的覆辙。

    活动结束后,法院和检察院干警向师生发放了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彩页。修武县实验高中师生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很有教育意义,对师生的震撼很大,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这样的活动。来自该校高一、二年级的150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庭审。

责任编辑:司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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