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作为横行武陟城乡及其周边区域的程某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的张某终获刑罚。
2012年至2016年,程某伙同谭某、潘某、荆某、郑某等人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武陟县城区、大虹桥乡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程某某为首、被告人潘某、谭某、荆某、郑某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陈某田、陈某垒、张某、苗某为一般参与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他们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6年12月9日1时许,被告人张某受程某指使,为帮其出气,伙同李某、陈某(二人另案处理)驾车行至武陟县大虹桥乡西司徒村,手持木棍冲入程某凯家中,强行进入卧室寻找程某凯,对其父恐吓威胁,在确认程某凯不在家后,掀翻桌子、砸碎窗户。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一直在逃,但随着该案同伙的陆续归案、伏法,被告人张某慑于司法机关惩治黑恶势力的强大决心,最终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修武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严重妨碍他人的居住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结合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审判工作之余,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苗小艳组织全庭干警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逐条讲解了法条内容,把握立法本意。干警们还结合以往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践经验,对案件审判、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坚持除恶务尽,绝不放过漏网之鱼,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