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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10天就订婚 订婚当天就闹翻

  发布时间:2012-04-03 11:33:06


   帅气小伙在网上结识了女友,10天后闪电订婚,网恋女友却因“婆家人”在订婚宴上大骂姗姗来迟的“娘家人”而悔婚,但女方不愿退彩礼,男方遂将女方告上法庭。3月28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女方终退还1.5万元彩礼钱。

    经法官了解得知,小龙(化名)空闲之余常去网吧上网。今年2月份,小龙在网上偶然碰到了也热衷上网的小琴,几个小时下来,俩人聊得十分投机,便相约见面。在小龙的邀请下,家住沁阳的小琴(化名)坐车赶到修武和他见面,双方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几天后,两人便商量订婚事宜。不过,当小龙、小琴将他们的决定告诉家人后,双方家人对他们的婚事都十分反对,但在两人的坚持下,小龙家给了小琴家2万元彩礼,并同意在他们相识后的第十天让两人订婚。

    然而,令这对“新人”万万没料到的是,就在他们欢天喜地等待家人的祝福时,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订婚当天,当小琴的家人从沁阳开车赶到修武县的小龙家时,时间已过了中午12时。“你们来那么晚是什么意思?你们知不知道,过了时辰对新人不好!”对于小琴家人的姗姗来迟,小龙的家人十分不高兴,当场指责小琴家人。对此,小琴家人也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吵了起来。争吵中,小龙的家人将餐桌掀翻了。“我们分手吧!”见此情形,小琴十分气愤,向小龙提出分手且不愿返还彩礼。此后,小龙多次上网找小琴要彩礼,但小琴不但不理他,还把小龙拉入QQ黑名单,不再和小龙联系。小龙郁闷至极,不仅未婚妻没了,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2万元彩礼钱对方也不肯退。在苦要无果的情况下,小龙将小琴告上了法庭。法官告诉小琴,通过两人网聊相识恋爱的基本事实,认定双方交往应当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小龙给她的钱实则是基于结婚目的对结婚对象的赠与,具有彩礼的性质,现因双方家人的关系,小琴不愿意结婚导致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依法应当返还彩礼。经法官调解,小琴最终退给小龙1.5万元。

    办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虚拟网络交友已成为人们交际的一种方式,通过网聊而确定恋爱关系的人越来越多。本案虽非“婚骗”案件,但也给正在或即将走入网络婚恋的人们带来启示,在交往过程中应当谨慎,在关键时刻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责任编辑:赵 磊    

文章出处:原修武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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