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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1-18 17:25:34


    为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依据焦作中院“两分三化一惩戒”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集约执行、执行指挥、执行管理、执行考核、决策分析、执行服务的一体化、数据化、信息化基础性工作。对执行总体工作进行信息交换、指挥调度、决策分析、综合事务、案件繁简分流、信访接待、监督考核和技术支持。

    第二条  执行指挥中心为信息化服务中枢,以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为重点,要力争做到信息灵敏、反应迅速、指挥有力、协调有方,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执行工作规范高效、公正廉洁运行。

    第三条  执行指挥中心设速裁团队、评估拍卖团队、送拘团队、涉执信访办理团队、综合团队等。

    第四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集中办理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案件信息审核,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审核各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确保各类信息的完整、准确,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将案件分流各团队。

    第六条  司法查控,对于金钱执行案件,执行指挥中心在受理案件后,统一运用网络查控系统集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集约查询。发现财产并能够通过网络采取控制措施的,可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控结果应形成书面材料随卷移送速裁团队案件承办人。

     第七条  非金钱执行等无需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进行查控的案件,应注明执行案件类型,并及时将案件分配流转到相应执行实施团队。

     第八条 繁简分流,执行指挥中心可根据金钱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结果、非金钱执行案件的案件类型等因素,初步进行案件繁简程度进行研判,并将案件分配流转到相应执行团队进行执行。

     第九条 流程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安排专人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的全程监控,并在关键流程节点设置超期预警提示,及时提醒办案人员采取相应执行措施。

     第十条 终本案件管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专人对终本案件进行集中动态管理。定期对终本案件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并移送相应执行团队进行执行。

     第十一条 司法网拍工作,执行指挥中心安排专人,按照办案人指令负责网络司法拍卖操作规程,负责集中发布拍卖公告、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拍卖信息以及其他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第十二条 失信惩戒,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办案人员作出的决定,集中公布、撤销、更正、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指挥中心应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步向协助执行单位进行推送,并接收信用惩戒措施的反馈信息。

     第十三条 悬赏执行,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办案人员作出的决定将悬赏执行信息同步向公众微信号、户外电子屏幕、曝光台等平台进行推送,并接收相关举报信息。

     第十四条  案款管理,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对“一案一帐户”的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及发放,实现案款管理规范化。

     第十五条 督办检查,执行指挥中心对上级法院交办督办的案件、事项等,通过督办系统对接报送相关材料,并落实督办事项,交办案人办结。

     第十六条 信访管理,执行指挥中心对涉执行的信访案件负责接待、办理、报结、核销。

     第十七条 委托执行,执行指挥中心依托委托执行管理系统,发送和接受委托执行事项,并对本院接受并落实委托执行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办。

     第十八条 执行考核,执行指挥中心根据执行工作质效考核和综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对执行团队及执行人员案件办理情况、当事人投诉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常态统计,提供数据。

     第十九条 现场指挥 ,执行指挥应急调度平台实现与移动单兵执行系统及联通,执行团队负责人可在执行指挥中心向执行现场发出执行指令,妥善处理执行突发事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进行指挥,对执行力量进行调度。

     第二十条 协调调度,执行指挥中心与上级法院之间、同级法院之间执行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对于需要异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支援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或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协调调度。

     第二十一条 值班值守,执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快速出警、快速处置。

     第二十二条 送拘工作,执行指挥中心法警负责被执行人的送拘。

     第二十三条 综合工作,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上传下达、质效通报、案件报结与审核、卷宗归档、执行宣传等综合性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修武县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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