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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六旬老人自写诉状“告错” 法官案外调解获称赞

发布时间:2022-08-29 16:39:00





    修武县郇封镇一60岁老人薛某为节省钱,自写诉状将保险公司支公司告到修武法院,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告的支公司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前期不仅浪费了时间,还赔进了诉讼费,老人一下懵了。“别担心,让我们来跟你们调调看”,接下来,在民事审判庭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了调解,老人最终露出了笑脸。

    8月25日,修武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保险案,原告薛某诉被告某保险公司支公司拒绝支付保险金35050元。经法院庭前审查,被告作为某保险公司分公司下属支公司,未得到保险公司的法人授权,对外只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无法进行财产赔付。

    按照法院正常的审理流程,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经原告再次起诉后才能进行审理,此外驳回起诉不仅延长了原告维权时间,而且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修武法院本着心里装着百姓,就不怕费事的理念,当他们了解到薛某家里比较困难,老伴又患“脑梗塞”,需要费用大,为减少薛某少跑路,帮助薛某尽早拿到保险金给家里的病人看病,民事审判庭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立即与应承担该民事责任的某保险公司分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其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经他们耐心细致地法律解释,该公司同意参加诉讼,案件当日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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