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破解人案矛盾,提高审判质效。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在民间借贷、金融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同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类型化案件中全面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
该院根据上级法院民事审判会议精神,结合审判经验,提炼民事案件调解、立案、庭审、文书制作等环节各要素,将案件背后隐含的审理要点嵌入要素之中,运用到审判实践。
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越发复杂多变,针对民间借贷行为盲目、自发、高风险的特点,修武法院速裁团队拟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要素表》,并开展要素式审判模式。在庭前审查阶段,除了加强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款项交付凭证的要素审查外,还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等要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性与借贷合同的合法性。
立案阶段,当事人根据指引完整填写要素内容,生成要素表;法官收案后,通过要素内容迅速抓取个案争议事实从而锁定争议焦点,在庭前便与双方当事人展开沟通,行使诉讼释明权,并有针对性地准备诉讼;庭审时,对无争议的要素直接审查确认,对有争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实现庭审有的放矢,精练高效;最后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应法律规范得出裁判结果制作要素式文书。
该院要求书记员送达法律文书时,让当事人按要素填写表格,法官助理拟写裁判文书时将庭审笔录、证据及要素表逐一核对,员额法官在开庭时对要素逐一查明。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该院组织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集中培训,力求融会贯通,执行不走样。自推行要素式审判以来,审案结案率比去年同期提高11.13个百分点。
修武县人民法院推行要素式审判,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快速便捷终局解纷优势逐步显现,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