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在办理一起工程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将关联的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最大限度减少了群众的诉累,消除了潜在的矛盾隐患,受到了三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原告张某的建筑服务队和被告王某签订了《建筑合同》,张某包工包料给王某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约完成工程量,而王某却以其工程未干完以及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为由不支付部分款项,张某认为工程质量没有问题并要求就质量问题进行鉴定。修武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收到案件后,调解员及时阅卷,联系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并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调解,考虑到鉴定费用过高且周期过长,双方情绪过于激动等方面,调解员从减轻当事人诉累、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结合纠纷事实,向双方讲法律、讲情理,分析原因、利害,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王某当场支付原告张某工程款4000元,张某当场撤诉。
调解期间,调解员获悉原告张某还有一起关联案件,案件起因是买卖合同纠纷,张某因在李某处购买电料,一直未支付钱款,被李某诉至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调解员对张某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张某同意将刚收到的4000元工程款偿还部分欠款,剩余的欠款也承诺尽快偿清。至此,两起案件一天化解,各方再无争议。
修武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做到了让百姓省时、省心、省力,让司法服务更贴心,让人民群众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