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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陪审员| 常艳东:忠诚履职 维护公正

发布时间:2023-03-08 16:30:00





    他三年如一日,只要接到陪审通知,总能克服各种困难,按时赶到法庭。履行陪审职责,追求司法公正,把自己打造成合格的“不穿法袍”的法官。

    常艳东同志自参加陪审工作以来,能坚定服从法院的工作安排,自觉接受修武县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养,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职责。

    参加陪审工作后,该同志深深感受到,仅有丰富的社情民意知识远远不够,必须具备基础的法律法规常识。为此,他学习《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人民陪审员法》这部法律进行了深入地学习,力求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既然当了人民陪审员,行使人民赋予我的权利,就要无怨无悔,忠实履责。”这是他内心想法的真实表达。三年以来,该同志从未缺席过任何需要他参与的庭审现场。疫情风险不畏惧,陪审工作不掉队,在疫情严重时,别人接到陪审通知都纷纷推辞,但他总是毫不畏惧、毅然参加;由于案情复杂,白天一整天不离庭审现场,或开庭一直开到晚上八九点,该同志都没有一丝怨言。

    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该同志能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一方面与法官紧密配合,相互学习,仔细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另一方面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评议案件时,作为业外人士,该同志能根据自己的一致推断事实,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并敢于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

    该同志深深热爱着这份陪审事业,对于庭审流程和案件焦点都能准确把握,特别是他能充分利用人民教师的身份优势,有效地服务于案件审理。在陪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常艳东是利用自己教师角色的自身优势,在庭中、庭下向未成年被告普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对于犯罪的认识以及认罪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使得案件具有更深的教育意义。

    三年多的陪审工作经历,使常艳东对这个岗位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他练就了过硬的素质,对当事人的思想和行为有了更深切的了解,对司法公正有了新的理解,也做到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艳东深爱人民陪审员这个岗位,因为他知道,职责所系。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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