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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大代表监督 携手破解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23-09-12 17:53:10



    原告郭某某和被告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修武法院于2022年9月8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被告秦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郭某某15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秦某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郭某某于2023年7月18日向修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秦某某到法院协商还款。鉴于秦某某主动还款意愿强烈,但由于经济负担重,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于是,执行法官欲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几番沟通,几经反复,申请人总是忐忑不安,担心剩余的款项得不到兑现,所以,迟迟不能达成和解协议。一件小标的案件眼看陷入僵局,正在苦恼之际,执行法官想到申请人郭某某住所地正好是人大代表专项监督执行案件试点辖区,随即与辖区的县人大代表赵东平联系,并邀请其参与执行调解,监督案件执行。赵东平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与执行法官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他利用自身丰富的基层实践经验,发挥人大代表贴近群众的优势特点,向他们宣讲法律规定,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当申请人获悉赵东平人大代表身份时,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主动配合调解工作。经过几方共同努力,2023年9月1日,当事双方终于签订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还款1000元,余款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与见证下,承诺每月还款1000元直至偿还完毕,该案件顺利执结。

    修武法院积极为代表搭建监督平台,不断拓展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案件办理,参与案件调解,与法院携手共同化解执行难。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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