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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上捏造事实 恶意诽谤法官被拘留罚款

发布时间:2023-07-04 18:43:35


      修武县一村民认为法官办案不公,十天内发布8条抖音,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法官,点击浏览量超过20万,严重干扰司法秩序,影响法官形象,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丁某某采取拘留15日、罚款5万元的处罚。

     丁某某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此案经修武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丁某某等二人支付原告欠款8.39万元。被告丁某某二人不服,上诉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丁某某二人仍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再审审查后驳回了丁某某二人的再审申请。

    2023年6月19日起,丁某某捏造事实,十天内在抖音平台发布8条短视频侮辱、诽谤修武县法院的承办法官,浏览量超过20万,造成不良影响。

    法官多次向其释法明理,并就发布的视频内容,与其沟通并讲明法律后果,但丁某某仍置之不理,不但不删除视频,仍继续制作侮辱、诽谤法官的短视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修武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依法决定对丁某某采取拘留15日、罚款5万元的处罚。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应当受到尊重和维护。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司法权威不容亵渎,法律底线不容挑战。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个人和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途径依法维权,任何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侮辱、诽谤、威胁、贬损司法工作人员,均属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惩戒。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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