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寒潮来袭,大雪纷飞,寒风刺骨,尽管天寒地冻却挡不住申请人李某某的脚步,12月14日下午,他顶风冒雪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 为民做主”的锦旗送至修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乔扬帆的手中,“真没想到能把这钱要回来,真的谢谢您!”李某某难掩喜悦,对法院真情为民、穷尽执行手段,着力破解执行难的辛勤付出,表示深切的感谢和由衷的称赞。
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崔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经修武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被执行人崔某某应向申请人李某某支付运输费用人民币29000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崔某某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修武县人民法院干警乔扬帆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崔某某,都被执行人电话始终打不通,通过走访调查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具体下落。之后,几经辗转,终于联系到了崔某某,但崔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托,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为了能让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乔扬帆多次向其释法说理,说明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的利害。最终,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崔某某扭转了之前躲避还款义务的错误思想,愿意积极配合还款,并于近日将29000元的执行款全部履行,案件圆满执结。
一面锦旗,承载的不仅是群众真挚的感谢,更多的是法院干警辛勤的付出和对“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信念始终如一的的坚守。当事人的肯定既是鼓舞也是鞭策。下一步,修武法院将继续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违法行为,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发力,提升执行质效,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