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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00后小夫妻冲动闹离婚 民调柔性化解促和好

发布时间:2023-12-29 10:31:45




      面对一些夫妻感情类的纠纷,法院经审查,认为有调解基础和和好可能的案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委托专业调解组织及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用专业的方法,从情理的角度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往往可以取得比冷冰冰的一纸判决更温暖的效果。

    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法庭收到了一起00后小夫妻提出离婚的纠纷,最终通过修武法院特约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夫妻二人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据了解,刘某某与焦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21年2月3日在修武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自孩子出生后,刘某某整日忙于照顾孩子,因缺乏育儿指导和经验,心理上产生了不稳定情绪,而焦某某年轻气盛,两人又缺少沟通交流,遂逐渐产生隔阂,双方不断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今年11月,刘某某以男方焦某某不尽家庭义务、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想借助人民法庭和特邀调解员来“评理”。修武县人民法院周庄法庭利用婚姻冷静期,委派特邀调解员吴爱国对该纠纷进行调解。 

    处理家庭纠纷,最原始的心态是“调和不调离”。当事人双方向调解员倾诉了各自心中的不满和委屈,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过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以及今后对于婚姻的打算后,认为小两口的感情还是很深的,于是适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和开导,教育二人在生活中要学会信任、理解和包容,夫妻之间要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要悉心处理身边的琐事,出现矛盾产生争吵时一定要及时进行沟通,理性对待婚姻,共同携手创造美好幸福家庭。经过调解员一上午的法理教育、亲情打动、利害权衡后,双方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刘某某表示不再提起离婚,一起离婚纠纷被柔性化解,实现了“软着陆”。

    修武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整合调解力量,织密解纷网,实现有限司法资源与无限社会力量有机融合,而周庄法庭作为该院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不断探索家事纠纷化解新路径,充分借助各方力量参与家事矛盾的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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