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修武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感谢信,感谢修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尽责,为全县群众的食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修武法院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刑事审判工作,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确保百姓食品安全。
修武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自由刑、财产刑等刑罚措施,在判处罪犯有期徒刑的同时,除追缴其违法所得外,还根据被告人销售金额等犯罪情节依法判处罚金,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保障刑法实施的效果。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责任重大、十分紧迫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扎实推进的艰巨任务。修武法院将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食品安全犯罪审判力度,坚持能动司法,用好司法建议,通过“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方式,实现抓前端、治未病,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