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生效不代表纠纷终结,执行到位才是胜诉当事人权益的最终保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失信惩戒有力地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让“老赖”主动现身,不得不主动履行。
赵某起诉李某某产品责任纠纷一案,2023年7月经修武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李某某迟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遂于10月16日向修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500元。执行过程中,干警多次走访调查一直找不到人,拒绝履行法律义务,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消失”的李某某主动“现身”联系执行干警,“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啊!”表示愿意当场履行。按其约定,干警第一时间奔赴焦作,李某某现金全部履行完毕。同一时间,干警立即联系申请人赵某领取,出具结案证明收到条。赵某拿着一沓现金又惊又喜,激动的直说:“真没想到啊,太好了!”至此,该案执行完毕,该场纠纷才真正落幕。
被执行人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们将面临一系列的限制和惩戒措施,旨在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生存空间,促使其履行法律义务,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我们呼吁广大公民,尤其是被执行人,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尊重法律权威,以实际行动维护法治社会的和谐稳定!